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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2025-05-29    作者:    访问量:次

各位教职工、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8〕75号)、《关于调整宁波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宁大政〔2020〕89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5〕10号)文件精神,请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教职工疗休养的政治引领功能,通过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运史馆、劳模工匠馆、纪念馆、先进企业和社区、乡村产业集聚区等,实现职工疗休养活动与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互融合。坚持“疗”“休”并重、“教”“乐”结合,拓展身心健康管理、职工素质提升等疗休养服务内容。鼓励将教职工疗休养与红色教育、青年联谊交友等活动有机融合,扩大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社会效应。

二、疗休养参加对象

1.学校福利费享受对象中的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一类人事代理和一类人才派遣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疗休养待遇:(1)今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教职工;(2)今年退休教职工发文日期在5月及5月前的;(3)上年度年终考核不合格的;(4)上年度7月份至本年度6月份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旷工达1天及以上的。

2.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跨单位疗休养申请表》(附件2),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允许我校教职工参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单位疗休养。

3.允许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参加我校疗休养,符合其所在单位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其职工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须与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三、疗休养组织方式

教职工的疗休养活动以分工会为单位具体组织安排。其中疗休养参加对象三年内不重复安排跨省的疗休养活动,每年度组织跨省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分工会当年参加疗休养活动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请各分工会做好审核。

疗休养活动可由宁波大学2025-2027年中标疗休养服务单位(附件3)承办,也可前往省教育工会公布的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目录(附件4)开展。

四、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教职工每人每年可以参加一次疗休养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每批次疗休养活动时间一般为5天(含在途时间);赴省外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疗休养,总时长不得超过9天(含在途时间)。参加人员每天疗休养费用支出标准按原政策不高于600元/人·天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教职工到省内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共同富裕。可按照规定组织教职工到邻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开展疗休养活动。为加强与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职工疗休养的合作交流,可按照规定组织教职工到对口帮扶(援助、合作)地区(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四川,吉林,青海省海西州,重庆市涪陵区、万州区,湖北省恩施州、黄冈市)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五、疗休养线路备案、报名和评价

今年的疗休养线路备案、报名和评价工作将在内网和风华宁大App的“疗休养”应用中完成。(操作手册详见附件6、7)

1.线路备案:线路备案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分工会疗休养管理者登录“疗休养”应用——线路管理——新增(填写疗休养线路信息)——提交审核。

2.报名:

分工会统一报名:分工会疗休养管理者登录“疗休养”应用——线路管理——查看报名情况——批量报名;

教职工个别报名:教职工登录“疗休养”应用——我要报名——选择报名线路——立即报名(可以添加直系家属信息)。

3.评价:每条疗休养线路出行结束,分工会疗休养管理者登录“疗休养”应用——评价查询——对承担该线路的旅行社进行评价。

六、疗休养费用结算

1.我校教职工随直系亲属参加其他单位疗休养的,需准备报销材料:

(1)直系亲属单位疗休养服务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直系亲属单位与其疗休养服务单位签订的疗休养线路合同复印件;

(3)疗休养服务单位(旅行社或疗休养基地)开具的发票(抬头:宁波大学;内容:疗休养费);

(4)费用明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导服费,以及其它相关活动费用,并加盖旅行社或疗休养基地公章(发票、费用明细两者金额需一致。实际报销不超过3000元/人/年,不超过600元/人/天);

(5)《宁波大学跨单位疗休养申请表》;

(6)《宁波大学各项费用报销单》。

2.跨分工会疗休养的内部结算方式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餐券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

2.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在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中要强化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注意事故苗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购买有一定抵抗风险的商业保险。

联系人:杨文川,联系电话:888210。


附件:1.宁波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服务协议(2025)

     2.宁波大学跨单位疗休养申请表

3.2025-2027年中标疗休养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

     4.浙江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目录

     5.教职工疗休养协议盖章流程

6.宁波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7.疗休养系统操作手册(教职工版)

8.疗休养系统操作手册(分工会管理员版)



校工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