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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惠保”工作的通知

2026-05-25    作者:    访问量:次

各分工会:

为认真落实宁波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职工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普惠,现就做好2026年度“工惠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 年度“工惠保”项目简介

2026 年宁波“工惠保”项目保费:60周岁及以下缴费标准为 68 元/人,60 周岁以上缴费标准为 168 元/人。“工惠保”参保对象为宁波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团体投保仅限在职职工;个人参保仅限宁波“工惠保”的连续参保人员。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保障责任:被保障人因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及癌症处方外配药)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社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不含医保超限价) 1万以上部分按 100%报销, 最高报销金额 100 万元; 社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含医保超限价)1 万以上部分按 80%报销, 最高报销金额 100 万元。

宁波“工惠保”项目有关6类特定疾病既往症、癌症处方外配药、异地就医报销等相关方案内容详见《2026 年宁波“工惠保”产品说明》(附件) 。

二、办理时间和方式

1、请各分工会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统计本分工会参保教职工名单,填写《附件:2026年宁波大学工惠保汇总表》。

2、各分工会将保险费汇总完后,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统一汇至校工会账号(户名: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大学委员会,账号:3901130009000053047,开户行:工行江北支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备注“分工会名称+工惠保”。

3、请将网银/手机银行汇款电子回单(含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和汇总表电子版于6月2日前发zhangxiaoying1@nbu.edu.cn 。如通过银行柜台汇款,需在截止日前将银行现金存款凭证交至工会201办公室。

宁波工惠保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保,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0574—87039421 、87885678。

校工会:张晓莺 87600517


校工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