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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大学六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06-11    作者:    访问量: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部门,各分工会:

宁波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自2021年4月召开以来,已届满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宁波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同意拟于2026年7月3日召开宁波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六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工会工作、妇女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立足工会、妇联的属性和职能,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和妇代会作用,全面推进民主办学,增强主人翁意识,竭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高水平建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大会的主要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2025年度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宁波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书面);

(五)审议《宁波大学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方案的报告》(书面);

(六)审议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八)审议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九)选举产生宁波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二届妇联执行委员会。

三、大会召开时间

2026年7月3日(全天)

四、大会的筹备工作

(一)成立宁波大学六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长:张瑞丽

副组长:王杰法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邓建平、刘缨、孙伟伟、汪盛科、张佩芬、邵丽、周星宇、康棵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大会筹备领导工作,下设组织组、秘书组、会务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宣传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妇代会”工作组。

1.组织组负责人刘缨、张佩芬。职责:负责代表选举和候选人“二上二下”推选、大会选举工作。

2.秘书组负责人汪盛科。职责:做好大会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和定稿。

3.会务组负责人周星宇。职责:做好大会会务工作。

4.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人邵丽。职责:负责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提案组负责人周星宇。职责:负责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和六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与办理。

6.宣传组负责人孙伟伟。职责:负责大会前和大会期间校园氛围营造、摄影摄像、宣传报道。

7.保障组负责人邓建平。职责:做好大会后勤和医疗保障。

8.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康棵飚。职责:负责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和车辆指挥。

9.“妇代会”工作组负责人刘缨、张佩芬。职责:负责“妇代会”的各项筹备及组织工作。

(二)做好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1.大会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女性代表同时是“妇代会”代表。“妇代会”中的女大学生代表名额按学院分配(详见附件3)。

2.“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人数拟按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产生,拟定本次大会代表321名(详见附件2)。代表中教学科研一线人员代表比例不少于60%,青年教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代表人数达到4个及以上的单位或部门,女教工代表原则上达到50%。

大会设列席代表。各附属医院每院设列席代表2名。

3.代表名额按学院(单位)和机关部门分配(详见附件2)。

4.大会拟组建9个代表团(详见附件2),各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

五、大会主席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妇联执行委员会构成和推荐工作

(一)第六届“教代会”“工代会”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11名、代表团团长9名、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大会主席团召集人为校党委书记,大会期间各次全体会议由执行主席主持。

(二)第六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拟由21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学校党委分管工会的领导担任。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拟由21名委员组成,设常务委员9人,其中主席1人。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第六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会前按“二上二下”办法分别以差额率不低于5%比例推荐产生(详见附件4)。

(三)第二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拟由19名委员组成,其中,16名女教职工代表,3名女大学生代表(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1名),主席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中女性领导担任。

六、专门委员会

大会闭幕后,拟按工作性质和内容设若干专门委员会。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

1.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

2.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工会委员会下设:

1.女教职工委员会;

2.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

3.文体工作委员会;

4.福利权益工作委员会。


附件:

1.第六届“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代表条件和选举办法

2.第六届“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第二次“妇代会”女大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4.宁波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二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

员候选人的条件及推荐办法




宁波大学六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第二次“妇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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