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第五届教代会代表:
宁波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5月份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方式
第五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内网信息门户中的“教代会提案”系统进行填报,经3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代表团团长审核后,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
二、提案征集时间
1、提案申报与附议时间:4月30日 ~ 5月15日
2、团长审核时间:5月16日 ~ 5月23日
三、提案的主要内容
1、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四、提案要求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每件提案须有 3 位及以上的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3、提案人撰写提案,需一事一案,案由充分,建议具体可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4)内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认定。
联系人:马均治,联系电话:888244、640939。
宁波大学五届四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