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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红娘劳务费发放流程(暂停报销)

2023-07-03    作者:工会    访问量:次

温馨提示:截至2023年6月21日,10万元捐赠经费已用完,暂停报销。


1、发放对象:为我校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女教工(包括丧偶、离异女教工)牵线搭桥成功的教职工;

2、发放标准:牵线成功一对,按照2000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劳务费(通过学校“劳务费发放系统”发放至红娘在系统中登记的工行卡中);

3、由红娘牵线成功的教职工领取结婚证后,红娘填写《登记表》《宁波大学优秀红娘登记表》.docx,由红娘所在分工会审核盖章后,和结婚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校工会办公室201马老师处,联系电话:87600244。

同时将《优秀红娘劳务费发放登记表》电子版发工会电子邮箱 gh@nbu.edu.cn 。



附件:宁大工〔2018〕21号《宁波大学优秀红娘劳务费发放办法》

宁大工〔2018〕21号

宁波大学优秀红娘劳务费发放办法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更好地动员和激励各分工会以及各位教职工共同帮助解决单身教工的婚姻问题,为单身教工办实事、做好事,特制订本办法。

一、红娘工作内容

各分工会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分工会委员及教职工们关注单身教工的婚姻问题,热心做好红娘工作,为我校单身教工牵线搭桥、介绍对象,创造交友机会、搭建交友平台。

二、劳务费发放办法

为我校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女教工(包括丧偶、离异女教工)牵线搭桥成功的优秀红娘均发放一定的劳务费。由红娘牵线成功的教职工领取结婚证后,红娘填写“优秀红娘劳务费发放登记表”(工会网站下载),由红娘所在分工会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同时上交牵线对象的结婚证复印件,成功一对按照2000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劳务费。

三、经费来源

经费由宁波市家家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捐赠,总额10万元。

本办法经第四届工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校工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