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工协会   /   协会制度   /   正文

宁波大学乒乓球协会章程(暂行)

2020-10-27    作者:工会    访问量: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宁波大学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乒协),是由宁波大学广大乒乓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

乒协的宗旨:强身健体,快乐工作,团结和谐,增进友谊。

第二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乒协的任务:

1、广泛团结乒乓球爱好者,在全校范围内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为宁波大学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锻炼身体,结交球友,切磋球技,增进友谊的平台;

3、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使广大员工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四条

乒协的性质

1、群众性:本协会由宁波大学爱好乒乓球的员工组成;

2、专项性:本协会是专项开展乒乓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3、非赢利性:本协会不以赢利性为目的。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承认本会章程,热爱乒乓球运动,并乐于为协会服务的员工,经申请后均可成为乒协会员(附会员报名表)。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乒协组织的各项乒乓球活动;

2、优先使用乒协的活动场地和器材;

3、优先参加乒协组织的各种专项培训;

4、在协会内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对乒协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乒协的章程,执行乒协的决议;

2、积极宣传乒协的宗旨,维护乒协的合法权益及形象;

3、自觉的维护乒乓球场的卫生以及器材设施;

4、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乒协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席活动三次以上者,乒协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5、努力完成乒协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有下列情行之一者,经乒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乒协的章程;

2、未经许可,擅自以乒协名义开展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3、擅自借他人会员证并对乒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机构

会长:1名。

副会长:3名。

秘书长:1名。

副秘书长:1名。

第十条

职责要求:

(一)、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共同组成乒协委员会,作为乒协的最高领导管理机构,负责决定乒协建设、发展、年度赛事和训练计划、对外交流等事项。

其中:

1、会长:

(1)具有优良的乒乓球公众形象,推动乒协的品牌建设;

(2)具有广阔的社会资源,为乒协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熟悉宁波市乒乓球现状,推动协会在宁波市的影响力建设;

2、副会长

(1)熟悉宁波大学乒乓球现状,能推动协会的影响力建设;

(2)为乒协的发展提供具体思路。

2、秘书长与副秘书长:

(1)做好乒协的各级沟通、协调工作;

(2)组织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3)管理乒协的档案、资料;

(4) 负责组织乒协对外的赛事以及其他兄弟单位的联谊活动。

3、全体委员:

(1)共同推进乒协的建设和发展;

(2)按照乒协年度计划开展各类赛事和活动;

(3)负责乒协会员的发展和会员的日常训练活动;

(4)统筹管理乒协的设备、卫生以及球场的管理工作;

(5)负责乒协的对内、外的宣传工作和赛事发布工作。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

本协会每半年召开乒协委员会例会,对半年的工作进行策划和推进,并做好相关的会议纪要。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由学校工会和社会捐赠提供。

第十三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协会要做到透明、公开、规范,定期向全体会员公示会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乒协所有物品需要登记造册,由乒协负责保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于乒协大会讨论和通过,并报宁波大学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乒协。





宁波大学乒乓球协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