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方式:根据上级工会通知,由校工会在学校信息门户和工会网站发布通知,我校教职工均可自费、自愿办理,由分工会统一汇总上报。
2、保障期限:当年年6月8日-次年6月7日
3、参保对象:已参加宁波市基本医保的在职教职工
4、参保费用(自理):
(1)60周岁及以下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8元/人;
(2)60周岁以上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168元/人;
(3)每人限参保一份。
5、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因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及癌症处方外配药)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社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不含医保超限价)1万以上部分按100%报销,最高报销金额100万元;社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含医保超限价)1 万以上部分按80%报销,最高报销金额100万元。详见当年通知附件。
6、保单查询方式:“泰康养老”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保单查询
7、理赔方式:请参保教职工增强保险意识,发生属于保障范围之内的可赔付事实时,请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理赔手续。
(1)线上申请:“泰康养老”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理赔申请;
申请后将您的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至如下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来福士办公楼1605室。
(2)线下申请:致电理赔电话0574-87036645、87036648,线下办理。
工惠保咨询电话:87885678、89130600
校工会联系人:张晓莺 , 电话:888517、66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