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宁波大学气排球协会,简称气排球协会。英文名称是Association of Ningbo University for Soft Volleyball(缩写NBU-ASV)
第二条 协会性质:在教职工自愿基础上建立的校内非营利、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接受宁波大学工会的统一管理与指导。
第三条 协会宗旨:为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相关通知,为了活跃、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健康、阳光的校园氛围,促进对外交流,弘扬中国排球精神,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第二章 活动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 协会在宪法、法律以及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在宁波大学风雨球馆、北校区忻元甫体育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楼气排球场等学校运动场地,通过气排球动作训练和业余活动,组织气排球知识竞赛、表演赛、团队赛等比赛,积极与校内其它协会联系和交流,联合举办各种活动,满足教职工兴趣爱好的需要,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思想道德素质、文化艺术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发展。
第三章 会员入会、退会及资格认定
第五条 参加协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校在职工会会员;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4、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每个教职工限报2个协会。
第六条 本校教职工均可申请入会,扫码进宁波大学气排球协会微信群(ND气排)。进群后提交个人信息(姓名、所在学院、职务职称、出生年月),由协会负责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后入会并交纳2023年会员费50元。会员费涵盖的福利除协会会员基本权利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和福利:
(1)集中培训会员优惠;
(2)免费参加气排球业余活动和比赛;
(3)优先参加校内外比赛、交流活动和沙龙等,并享受相应优惠;
(4)入会免费获得气排球学习资料及精彩视频。
第七条 凡两年不交会费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凡违反本协会章程,损害本协会利益,破坏本协会声誉者,经协会
讨论通过,即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协会成员应享受的权利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监督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 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协会所承担的对外赛事;
3、按规定缴纳会费(本协会会费50元/人.年)。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程序
第十条 协会的成立或撤消均应报学校工会审批和注册。协会属于校内群众组织,各协会经过审批的对外活动需出具印章的,可由学校工会代章。
第十一条 协会负责人由协会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外交往活动能力,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能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好协会的各项活动,组织并承担起对外赛事或活动;
第十二条 本协会负责人由一位会长、三位副会长和一位秘书长组成,本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均由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协会有协会会议和全体成员大会。协会会议由会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长记录,会长对本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计划。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三位副会长各主持一次,由秘书长记录,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前段工作总结和近期工作及活动计划,对会员团队精神的培养等等。全体成员大会坚持以独具特色、新颖、创新、积极向上的形式帮助会员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 负责人具体职责
会长:负责协会主要事务的决策、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传达学校的任务,管理协会相关事宜及审核工作并提交协会的审议,以及对外事务交涉,为本协会与其他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
副会长:协助会长的工作及常务工作的具体落实,制定年度计划,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工作,并经常与会员沟通交流;会长缺席时暂时行使会长职务;负责协会宣传、落实协会活动和场地以及会员的纳新与管理。
秘书长:负责本协会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和发放资料;通知和组织实施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汇报活动状况,编写年末总结;定期向学校工会汇报工作和状况。
第十四条 协会接受校工会每年进行年检、审核及年度注册制。
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获得的赞助或捐赠;
3、学校工会的资助。
第十六条 经费的管理
1、协会收缴的会费和自筹经费由协会自主管理和支配,报学校工会备案。
2、协会的活动经费至少应由三人管理,会长审批,一位副会长管帐,另一位副会长管钱。由秘书长每年向会员公布经费的收支和使用情况,并接受学校工会监督和审计。
3、经费报销应遵守学校财务规定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开支范围,协会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或私分协会共有经费。
附则
1、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宁波大学气排球协会。
2、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3、本章程自经上级组织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备注:协会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均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