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宁波市教育工会第四期(2020.5.1-2023.4.30)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即将于2023年4月30日结束。请各位符合报销条件的老师(2020年4月30日在册的已参加宁波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编制在职且罹患重大疾病的参保教职工会员)尽快办理,避免错过时间导致无法报销。
详见:【工会网站】-【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及理赔方式】和【关于为我校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办理第四期(2020.5.1-2023.4.30)市教育工会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
第五期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办理工作将根据上级工会安排另行通知。
★另外,市教育工会文体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正在开展中,被保险人由宁波市教育工会或其市属基层工会组织、选派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过程中或在参加文体活动往返路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经社保报销后,剩余的合理且有效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赔付,详见【工会网站】-【保险】-【文体意外险】-【宁波市教育工会文体活动意外险】。
校工会
2023年4月14日